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2010/9/19第三屆世界無障礙慈善路跑賽(慢跑,公益,健康,體育)


台灣阿甘精神發展協會
2010/9/19第三屆世界無障礙慈善路跑賽

報名表下載
http://mvp432.104web.com.tw/cetacean/ezcatfiles/mvp432/img/img/21555/351888758.doc
一.活動宗旨:為促進身障者身心健康及鼓勵其表現才華,期盼社會更祥和進步,並充滿愛心和關懷,增加社會大眾對身障者之關心。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台灣阿甘精神發展協會


四.協辦單位:中華樂扶社會服務協會


五.贊助單位:募集中 洽詢/彭玉慧0919211212


六.承辦單位:台北縣路跑協會


七.活動日期:99年9月19日(星期日)


八.集合地點:國父紀念館西側廣場


九.活動時間:上午6時00分開始


十.集合與起跑時間:
(一)競賽組-上午6時集合,6時10分檢錄,6時30分起跑 【限時1.5小時】
(二)休閒、體驗盲跑組-上午6集合,6時45分起跑 【限時1.25小時】


十一.路線說明:
競賽組:國父紀念館→景福門折返→仁愛路、光復南路口【約9公里】
休閒組、體驗盲跑組:國父紀念館→ 敦化南路口折返→仁愛路、光復南路口【約3公里】


十二.參加對象:凡是身心健康對跑步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十三.競賽分組:1.競賽組-依性別、年齡分為15組(如後附報名表)
(一)競賽組-即日起至9月7日止(以掛號郵戳為憑),限3000名,現場不接受報名。
(二)休閒組、體驗盲跑組-即日起至9月15日止 限1000名


十四.報名費:
A競賽組:每人300元
B體驗盲跑組:每人100元(兩人一組,由一般民眾撘配另一陪跑員,以矇眼方式跑完三千公尺)
C:休閒組:每人100元


十五.報名地點:台灣阿甘按摩小棧
(捷運忠孝敦化站5、6、7、8出口往東區地下街店號26-2號)
陳弘盛 TEL.02-8772-6222
彭玉慧0919211212或
填妥報名表連同報名費以報值掛號郵寄至
116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155號2樓
張文彥收 0980739246
台灣阿甘精神發展協會官網 http://www.ahgan.tw


十六.報到時間與地點:9月11日12日兩天上午11:00一下午9:00,持回執單領取號碼布+頭巾。
台灣阿甘按摩小棧(捷運忠孝敦化站5、6、7、8出口往東區地下街店號26-2號)


十七.郵寄代理報到:
1. 個人100元 團體200元
2.選擇郵寄報到者,本會將於9月日寄發包裹(內含號碼布+頭巾,不另行寄發報名回執單。倘於9月13日前未收到包裹,請速與本會聯絡(電話:86617921)。
3.請務必於報名表上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包裹無法寄達。如因郵寄地址不全或無人簽收而造成包裹無法送達而導致無法參加活動者,本會將不再另行補寄。物品請於活動後一星期內至本會領取,逾期視同放棄。
十八、獎勵說明:
(一) 總成績:(得獎者不得重複頒獎)
男子組 女子組
第一名 5,000元 5,000元
第二名 3,000 元 3,000元
第三名 2,000元 2,000元
(二)每組錄取前6名(同組報名人數達200人以上者,錄取前10名),各發獎牌和獎品乙份。
(三)為鼓勵長青跑公里男70歲以上者,獎牌和獎品乙份
(四)視障組錄取前3名(第一名獎金2000元 獎牌+獎品,2、3名獎牌+獎品乙份。
(五)競賽組-凡依規定跑完全程者,憑折返信物贈送高級隨身杯(市價500元)+摸彩劵
(六)健康休閒組-凡依規定跑完全程者,憑折返信物贈送高級隨身杯(市價500元)+摸彩劵
(七)體驗盲跑組-凡依規定跑完全程者,憑折返信物贈送高級隨身杯(市價500元)+摸彩劵


十九.衣物保管:大會將於比賽當天上午5時30分起,接受保管衣物。賽後憑號碼布領取,並請於比賽當天上午9:00時前,將保管衣物品領回。
(衣物保管僅限競賽組,若有遺失,大會恕不負責;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


二十.申訴:
(一)比賽爭議-競賽中選手不得當場質問裁判,若與田徑規則同等意議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成績公佈10分鐘內,向大會指出,同時繳交保證金1,000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大會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


二十一.注意事項:
1.選手競賽前,若有身體不適,請勿出場競賽;競賽期間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競賽。勉強參賽,發生任何事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2.選手跑回終點,3分鐘內應將參加卡貼在大會表格成績上,否則不予計算成績。
3.請審慎填寫報名表內資料,凡完成報名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4.選手倘若發生下列情況時,判定違規且立即喪失資格:
(1)選手在任何情況下,藉助他人之幫助競賽者,選手應循比賽路徑競賽,不可抄捷徑,或以其他交通工具為之,違者喪失資格。
(2)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沒收比賽成績。所有參賽選手(9公里競賽組)必須佩帶大會發給之號碼布,別在胸前,以利裁判辨識;未帶號碼布者,裁判有權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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